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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小憩】
街头巷尾】
柴米油盐】


我是一个懒人。从思想到笔头。
当我无数次地尝试着去挖掘自己心里向来自诩的文学潜能准备来换取周遭老友预期的惊愕和赞叹的时候,却发现手中那笔真真切切是太重了。于是便自慰般唐塞自己,也便把这一切体面地归咎于自己的懒。当然,懒也是一方面。我之所以这样“坦然”地承认,是因为懒散虽不被褒扬,却因了它的社会广泛性,也便不以为羞了。于是这便成了我写不出东西的最堂而皇之的籍口。
我向来敬仰富于素养的文人。尤其是诗人。可我不懂诗。在我的眼里(我是说我的眼里),诗是文学的最高境界,是天上的星,须仰视才见;诗里的每个字都是钻石,发散着晶莹的辉光。所以,一介凡夫如我,只好远观而不敢亵玩矣。
小说家是我最佩服的文人。一篇优秀的小说,无论篇幅长短,或雅或俗,总叫人身临其境,随喜随悲。而我却永远不敢尝试,我说过了,那也归于我的懒。从构思到创作到润笔到结稿甚至到誊写或键入电脑,那得要多长时间。也正因了这个惰性,所以就一直作罢。这就有如本人象棋下得尚可,而围棋因为怕了那几百个子,怕了那下一局要大半天的耗劲而一直未肯去学一样。当然,说这些的时候请您多配合,就请不要直接了当地提醒我去掂量我自己的术业的斤两了。
至于散文(我喜欢称作美文),成名成家的自然也不在少数。那些文章读来啊简直!本人阅读此类美文的习惯是须得泡上酽酽的一壶茶水,最好找一张竹椅在庭前屋后老树旁躺下,再备上三两支烟,那种悠哉才叫悠哉。那就学写散文吧。无奈自小打先生那边汲取来的思想是,散文,贵在形散而神不散。而我待到提笔,却一塌刮子地全散开去了,散得无处去敛。我这才知道,我适合写“随笔”。
写下“随笔”这两字的时候谢绝一切关爱我的朋友关于随笔在文学体裁上的规范定义对我的规劝。我取我的本意。我的懒散的思想和愚钝的笔让我只能如此固执地偏喜。随嘛,随便嘛,随着自己怎么想就随着自己怎么写了。我可以歪着写坐着写躺着写,可以一日千言也可以数月只字,可以心绪汹涌之时信马由缰,也可以兴味索然之后嘎然而止,可以起始处写远在他国的主席到收尾写爬过我手背的蚂蚁……我想,这便是我对“随笔”最坦白的理解吧,这也便是我偏喜“随笔”最根本的原由吧。
那就开始写吧。有一着没一着也好。懒人嘛。
200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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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道行已到“蚊虫(文虫)级”。 |
我觉得小说不好写,诗歌不好写,散文更难写,相比较而言,还是流水账方便些。——台州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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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连您也这么说,那我日后可以安慰自己了,呵呵~流水账我应该还是比较拿手的。写这类文字,头不会怎么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