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娱乐化现象已持续多年,业内人士屡加批评。我为此写过《新闻不能陷入娱乐“泥淖”》一文,在中华新闻报、军事记者杂志等多家报刊发表,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网站转发此文,在传媒界也算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眼下,新闻娱乐化的现象已有所收敛,但未想娱乐化现象已在其它领域广为漫延。今天,读到《中国行政“娱乐化”趣闻》一文,捧腹大笑之余,感叹中国官场的官员们竟如此弱智!
附文于下:
行政,是指国家或政府行使权力或履行义务过程中的活动。因其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所以,任何行政措施的出台,都毫无疑问地被公众所关注。
然而,在当今“娱乐至死”的时代,本该严肃的行政,也不失时机地“娱乐”了一把:从著名的“馒头办”到法官夫人做丈夫的廉洁监督员,从效仿“超女”短信评议干部到腰围不能超过二尺七,凡此种种,不亦乐乎。
虽然,偶尔的行政娱乐化还不至于误国误民,但这样的事情多了,百姓幽默一笑还不打紧,如果因此让公众丧失了对政府的信心和信赖就得不偿失了。
今年是猴年,按理说这猴年应该是“猴儿们”的好日子,但成都市龙池的山猴在这猴年里日子可能不会再有那么好过了。龙池镇政府和龙池景区最近出台了一个专门针对龙池顽猴的“礼貌山猴行为准则”,同时将在近期根据这些准则对山猴进行“作风整顿”,并将采取措施对猴群实施“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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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扰美女流氓猴渐遭人嫌
龙池镇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下定决心进行“猴风”整顿,主要是为了净化景区的旅游环境。虽然经过几年的“武力解决”,龙池山猴攻击人、伤害人、拦路抢劫的行为大大减少,但一些损害景区旅游形象的行为依然在山猴们身上体现。较为恶劣的行为当属山猴们的“流氓”行为,可能是因为女性衣着艳丽的缘故,最近顽猴针对女游客的“流氓”行为时有发生,它们抓女游客衣裤,令女性游客经常出现诸多难堪。猴儿们还有一个劣性是经常斗殴,六十余只猴子帮派众多,各帮派之间打群架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搞得龙池猴区经常是鸡飞狗跳。
出台“礼貌山猴”行为准则
记者昨日(16日)在龙池镇政府见到的“礼貌山猴行为准则”一共有四条,即:不许不礼貌,做到文明待客;不许哄抢游客,做到彬彬有礼;不许骚扰游客,尤其是女游客;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不许斗殴、寻衅滋事。准则虽然简短,但这些准则对于一惯闲云野鹤、无拘无束的山中野猴来说,简直算是“高难度”动作。
驯化猴群让野猴“遵章守纪”
据介绍,驯化任务将由与野猴们打了多年交道、并同它们建立了深厚感情的猴区管理员孙大爷担任。驯化计划有严有宽、有奖有罚。如果有顽猴骚扰女游客,那这只“流氓猴”就会受到断食和鞭抽的惩罚。而解决“猴帮派”之间的打架问题,孙大爷则会不断给不打架的乖乖猴吃好东西,对打架的断食,或者降低伙食质量。
猴儿们也要“优生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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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制定“行为准则”外,龙池镇政府还将对猴区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据介绍,由于景区定期向“猴儿们”投食,加之游客又经常给猴儿们可口的食品,所以野猴的生活质量较之以前大大提高,生育能力也不断增强,猴群数量也不断扩大,但随之而来的,就是猴群的派系更多,斗殴更频繁,尤其是每年一次的“猴王”争夺战血腥味十足,十分残忍。景区负责人说,要使这种血腥战争减少,就要控制“猴丁”无限增加,尽量保证猴群的稳定。目前,猴区“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方法正在拟订之中。
郑州市最有名的政府机构莫过于成了历史陈迹的馒头办。陈迹已逝,其“先进经验”却如春风化雨般深深印在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脑海深处。这不,又成立一个机构叫“西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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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郑州市拟定了点对点供应,并实现城乡“手拉手”的工作思路,全市设560个卖瓜点,由不同政府部门抽调人员分片包干,统一从核定进瓜地中牟县组织瓜源分配销售。瓜农肯定不能擅自运瓜进城买卖。人家说了,发现农用瓜车进城,不罚瓜农直接罚中牟县政府。同时,农用瓜车销售西瓜所在区的区政府,瓜车来源地的乡、镇政府及进城经由的区政府也要被处罚。疑问是,不让瓜车进城,瓜如何进得来呢?却原来,并不是完全不让瓜车进城,只不过,设了一个前提而已,必须持有郑州市西瓜办、郑州市行政执法局、郑州市交巡警大队、中牟县政府盖过公章的通行证方能进城。(河南商报)
据说不让农用瓜车进城是为了保持市区市容环境,但同样一辆车,盖了4个部门的章,就不影响市容环境了吗?看来市容环境也就是一张通行证而己。世人都知道,如今这政府部门的公章哪一个是白白盖了不要钱的呢?何况这通行证,相当于在特定区域内运送西瓜的垄断权啊!
农民种了瓜要卖出去,市民要买瓜大快朵颐,掏钱的手与接钱的手碰在一起不就是“手拉手”吗?谁也没求着政府出面拐弯抹脚,先将卖瓜的与买瓜的隔开多少公里,然后用根红头绳连接两只手,说那样的拉手才是真正的拉手。
农民自个儿到城里卖瓜,恐怕要比卖给政府指定的收购部门划算一点,免了无数中间环节嘛,费用少了,利润当然会高一些。市民也是能得到实惠的。然而,至少在郑州市,这样的做法,这样的结果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来,在西瓜的收购、销售诸环节,全面复制了计划经济,有专业部门与企业运作,但运作费从何而来呀?我们都知道,任何部门、企业一旦与垄断靠了边,无一例外将打出为人民服务的旗号,无一例外会大倒苦水说自己在亏本服务,也无一例外是参与者将分到流水般涌进来的银子。
不罚瓜农罚政府,真是好主意,政府部门挨了罚不知道要多少倍从瓜农身上翻回来。或者说这就是一杆旗帜啊,打起这面旗又可以上路查车、没收西瓜啊什么的,真正是有份者尽欢颜啊。
别为销售点担心,虽然他们必须从指定部门拿高价瓜,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他们完全可以将负担转让给消费者。总之大家都讨好,除了种瓜的与真正吃瓜的遭殃以外。
该说的道理已经对着馒头办说完了。既然关了馒头办还能出来西瓜办,剩下的就是等待,等着出现南瓜办、丝瓜办、黄瓜办、卫生纸办什么的。也不是一点好处没有,至少让少数部门与个人的腰包非正常地鼓了起来。
很多时候,我总是很无奈地感叹理论的单调与肤浅,就像德国那个很著名的老头说过的那样: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即使相对于被认为已经极致化的经济学来说,虽然能够用很高深的数学模型来精确测算人类最没有确定性的心理需求,但是对于身边的某些现象,我们的理论又究竟有多大的穿透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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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如此无奈感叹的事例实在太多了,其中最“经典”的应当是“一个由馒头引发的血案”了:为了加强对市民特别喜欢吃的馒头行业的市场管理,1998年郑州市政府成立了6个馒头管理办公室(市政府1个,各区政府5个)。对馒头加工经营一律采取许可审批制度。但是“有意思的是”,这个审批制度规定每个许可证要交纳1100元的办证费。并且还规定:不办许可证擅自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可罚款3000元至2万元;办了证的经营户每天必须在馒头办指定的面粉经营部门购买不少于60袋面粉(面粉经营部门每袋面粉给馒头办提成5角)。于是“一个馒头就引发了一场血案”,市区两级“馒头办”为争夺办证权、处罚权,拒不承认对方所发生产许可证,你给谁发证,我就对谁罚款。2001年3月,群众举报一家馒头厂非法生产,市“馒头办”到场处罚,馒头厂忙打电话到区“馒头办”求援,最后,两级“馒头办”在现场僵持几个小时,甚至互相辱骂,直到最后发生“肢体直接接触”并各有人员受伤挂彩。
显然,郑州市“馒头办”的“执法行为”都有“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因为他们都是在根据政府管理条例而进行行政执法。但问题是,有关政府行为的公共经济学能够很好地描述并分析上述政府管理部门的行为吗?
回答当然是否定的,现有的公共经济学理论能够穿透成熟而又规范的政府管理行为,但是郑州市“馒头办”的行为却像一锅夹生的米饭,我国国民经济的市场化转型“成功地”把他们推向了市场逐利的浪潮之中,但却忽略了,或者更加准确地说是还未能有效地构建起政府部门的利益约束机制,从而使得对部门利益的追逐冲动有时淹没了作为公共部门的利益约束保障,于是,原本是为了民众福祉的政策,却在最终损害了一部分人民的利益,“因为爱你,所以打你”,而且“因为很爱你,所以也狠狠地打你”。事实上,由管理部门上演的这种“滑稽剧”并不是偶然的,我市最近媒体披露的“油漆案”也有类似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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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要约束政府管理部门的这种“罚款性执法”,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在继续推进我国政府职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前提下,构建一个比较规范而又成熟的公共部门的利益保障和约束机制,既通过现代公共财政体系保障政府职能部门获得与整个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的利益,又通过完善的规制建设来约束政府管理部门的“罚款冲动”,从而使政府管理部门能够超越部门利益,进而真正履行公共利益的代言机制。
不要放弃治疗。